本页收录《学衡》辑刊编辑部制度规范共 17 篇(编委会组织 2 篇、审稿与出版制度 7 篇、作者须知 3 篇、内部管理与表单 5 篇)。下载《〈学衡〉辑刊制度规范汇编》原件(docx)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期刊办刊行为,完善编辑治理结构,健全学术评审机制,保障期刊学术质量、出版规范与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新闻出版管理相关法规及学术出版伦理准则,结合本刊办刊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刊编辑委员会(以下简称“编委会”)是期刊学术建设、选题规划、质量把关、专家咨询与学术监督的最高学术决策与指导机构,坚持正确办刊导向,恪守学术诚信,维护学术公正,引领学科发展。
第三条 本刊办刊宗旨为立足学科前沿、聚焦学术创新、服务学科建设、促进学术交流,坚持原创性、学术性、前沿性与规范性统一,严格遵守出版法律法规与学术出版伦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编委会由主编、副主编、编委及特邀学术顾问组成。编委由相关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良好学术声誉、治学严谨的专家学者担任,实行聘任制,定期换届、动态调整。
第五条 编委会主要职责:
1. 把握期刊办刊方向、学术定位与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栏目设置、专题策划、组稿重点与年度选题方向;
2. 对期刊学术质量进行监督、评议与指导,参与重点稿件、争议稿件、优质专题稿件的学术审定;
3. 推动期刊学术交流、学科联动、稿源建设与品牌建设,扩大学术影响力;
4. 指导编辑部完善审稿制度、学术规范、出版伦理、AIGC使用规范、作者贡献认定、署名规范等管理制度;
5. 监督期刊严格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维护期刊学术公信力与出版严肃性。
第三章 工作机制
第六条 编委会实行集体指导、分工负责、定期议事机制。编委会根据需要召开年度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审议期刊年度工作、栏目建设、质量问题与发展规划,形成指导意见并督促编辑部落实。
第七条 建立编委审稿、专题指导、学术咨询常态化机制。编委积极承担重点稿件外审、专题组稿、学术疑难问题答疑工作,对稿件创新性、学术严谨性、史料真实性、论证规范性进行专业把关。
第八条 编辑部作为常设执行机构,负责落实编委会决议,执行日常采编、审稿、校对、出版、归档、数据安全、学术公示等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向编委会汇报期刊运行情况。
第四章 学术规范与出版伦理
第九条 编委会全面督导期刊学术规范建设,严格执行学术不端检测、同行评议、作者贡献声明、AIGC合规使用等制度。严禁代写、抄袭、剽窃、一稿多投、重复发表、虚假署名、过度依赖人工智能生成核心学术内容等行为。
第十条 规范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使用管理。坚持“AI辅助、作者主导”原则,仅允许AIGC用于文献整理、文字润色、语句校对、格式优化等辅助性工作,核心观点、史料考证、论证体系、研究结论必须由作者独立完成,编辑部严格审核标注情况,对违规使用行为实行退稿、记录备案等处理措施。
第十一条 严格落实作者贡献认定规范,杜绝挂名、虚署、无贡献署名,所有署名作者须实质性参与研究与撰写工作,确保学术贡献真实、署名权责清晰。
第五章 委员权利与义务
第十二条 编委享有期刊学术建设建言权、重点稿件评议权、专题栏目指导权,优先参与期刊学术研讨、专题组稿、学术交流等活动。
第十三条 编委应恪守学术公正、回避制度与保密原则,客观审慎开展审稿工作,抵制人情稿、关系稿,维护期刊公平公正的学术生态;积极支持期刊学科建设、优质稿源组织与学术品牌提升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本刊编辑部、编辑委员会共同解释。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根据办刊发展需要可适时修订完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期刊学术治理体系,充实青年学术力量,培育学科后备人才,激发期刊创新活力,拓宽学术视野、优化稿源结构、提升期刊可持续发展能力,依据国家出版管理相关规定、学术出版伦理规范及本刊办刊制度,结合青年学术人才培养与期刊建设实际,特设立青年编辑委员会(以下简称“青编会”),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青年编委会是本刊依托青年骨干学者组建的学术辅助指导与青年学术建设机构,在期刊主编、常务编委会统一领导与监督下开展工作,是期刊学术梯队建设、青年学术交流、前沿选题挖掘、栏目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
第三条 青编会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与学术导向,恪守学术诚信、学术规范与出版伦理,以服务学科发展、助力青年成长、赋能期刊创新、优化学术生态为宗旨,突出前沿性、创新性、开放性与成长性。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聘任机制
第四条 青年编委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青年编委若干名,根据学科方向与研究领域合理布局,形成结构均衡、梯队完善、专业互补的青年学术团队。
第五条 青年编委聘任条件:热爱学术出版事业,恪守学术规范;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与稳定的研究方向,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良好发展潜力;治学严谨、作风端正,愿意积极参与期刊建设、审稿评议、专题组稿与学术交流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以高校、科研院所青年骨干教师、优秀青年博士及新锐学术人才为主。
第六条 青年编委实行聘任制、任期制、动态考核、优胜劣汰管理模式,任期三年,期满根据履职情况、学术成果与贡献度进行换届调整、续聘或解聘,确保青编会活力与质量。
第三章 主要工作职责
第七条 学术建设与选题创新。紧跟学科前沿动态,围绕新兴研究方向、交叉学科、热点议题、青年创新成果,为期刊栏目设置、专题策划、年度选题提供建议,助力期刊打造特色栏目与前沿专题。
第八条 稿件评议与质量辅助。承担部分青年学者来稿、前沿交叉稿件、创新视角稿件的初审与外审评议工作,严格把关稿件创新性、规范性与学术价值,客观、公正、审慎完成审稿任务,按时反馈审稿意见。
第九条 优质稿源拓展与学术推介。积极推介本学科优秀青年成果,主动组约高质量原创稿件,扩大学术交流圈层,丰富期刊稿源结构,提升期刊整体学术活力。
第十条 学术规范与伦理监督。协助编辑部落实学术不端防控、作者贡献审核、AIGC合规使用、署名规范、引文规范等制度,协助甄别同质化稿件、AI过度生成稿件、低质稿件,助力期刊纯净学术生态建设。
第十一条 青年学术交流与人才培育。协助期刊组织青年学术论坛、专题沙龙、学术研讨等活动,搭建青年学者交流平台,凝聚学科青年力量,助力学术后备人才梯队建设。
第十二条 期刊宣传与品牌建设。依托自身学术资源与学术平台,积极传播期刊办刊理念、特色栏目与优秀成果,扩大学刊青年学术影响力与行业美誉度。
第四章 工作机制
第十三条 例会研讨机制。青编会定期召开年度或专题工作会议,总结年度履职情况,研讨期刊发展问题、栏目创新方向与学科前沿选题,形成会议纪要并提交主编与常务编委会审议。
第十四条 常态化履职机制。青年编委日常参与审稿、选题咨询、专题组稿、学术答疑、规范督导等工作,建立履职台账,实行年度量化考核。
第十五条 上下联动机制。青编会接受期刊常务编委会指导,紧密配合编辑部日常工作,及时反馈学科动态、审稿问题、作者诉求与行业新规,形成“主编统筹、编委把关、青年赋能、编辑部落实”的协同工作格局。
第五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六条 青年编委享有以下权利:优先参与期刊专题策划、学术研讨与组稿活动;对期刊栏目建设、审稿机制、发展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优先获得期刊学术资源、出版培训与学术交流支持;任期届满考核合格者,颁发青年编委聘书。
第十七条 青年编委履行以下义务:坚守学术底线,严格遵守出版纪律与学术伦理;按时保质完成审稿、组稿、研讨等履职任务;自觉抵制人情稿、关系稿、学术不端稿件;积极维护期刊声誉,不发表损害期刊形象的言论;严格遵守审稿保密制度,严禁泄露稿件内容、审稿意见与评审信息。
第六章 考核与退出机制
第十八条 编辑部负责青年编委年度考核,围绕审稿数量、审稿时效、审稿质量、专题贡献、组稿成效、学术参与度建立综合评价体系。
第十九条 对履职积极、贡献突出的青年编委予以表彰、优先续聘并推荐参与期刊重点项目;对长期不履职、审稿拖沓、评议不严谨、违反学术规范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编委,予以约谈、限期整改直至提前解聘。
第七章 学术伦理与AIGC规范
第二十条 青年编委在审稿与学术工作中,严格执行本刊学术规范、作者贡献声明制度与AIGC使用规范,坚持“作者主导、AI辅助、有据可查、真实原创”原则,重点甄别稿件AI过度生成、观点空洞、论证薄弱、史料不实等问题,从严把控前沿稿件质量。
第二十一条 坚决杜绝抄袭剽窃、一稿多投、重复发表、虚假署名、学术注水等学术不端行为,协助编辑部筑牢期刊学术质量防线。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衡》辑刊编辑部、青年编辑委员会共同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可根据期刊发展与学科建设需要适时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格落实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出版管理规定,规范期刊稿件编审流程,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严守学术出版伦理,杜绝学术不端行为,保障期刊出版质量、编校质量与内容安全,结合本刊办刊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刊所有拟刊发稿件必须严格执行三审制(初审、复审、终审)与三校制(一校、二校、三校)全流程管理,全程留痕、逐级负责、层层把关,无特殊情况不得简化、省略、颠倒编审校流程。
第三条 三审三校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守学术本位、公正客观、规范严谨原则,融合本刊学术不端检测、AIGC合规筛查、双向匿名评审、作者版权规范等制度,构建全方位、全链条稿件质量管控体系。
第二章 三审审稿制度
第四条 初审(责任编辑审核)
初审为稿件准入第一关口,由专职责任编辑负责。主要审核内容:核查稿件投稿规范、作者信息、基金项目、署名合规性、作者贡献声明、AIGC使用声明完整性;完成学术不端查重、AIGC内容专项筛查,核验重复率是否达标、AI生成内容是否合规;审查稿件选题适配性、政治导向、学术基础质量、行文格式、参考文献规范;排查抄袭剽窃、一稿多投、重复发表、AI违规创作等问题。初审合格稿件进入双向匿名外审环节,不合格稿件直接退稿或退回修改,初审结果及依据完整录入审稿记录单。
第五条 复审(外审专家评审)
复审实行双向匿名同行评审制度,严格执行专家遴选与回避机制,每篇稿件至少邀请两名学科匹配专家独立评审,意见分歧较大的增设第三方专家评审。复审重点核查稿件学术创新性、选题价值、论证逻辑、史料史实、研究方法、学术原创性与学科前沿性,严格甄别同质化稿件、论证空洞稿件、AI核心生成稿件,出具具体、详实、可落地的评审意见,明确录用、修改后复审、退稿三类结论,为稿件取舍提供专业学术依据。
第六条 终审(主编/副主编审定)
终审为稿件录用最终把关环节,由主编或分管副主编负责。综合研判初审记录、查重报告、AIGC筛查结果、外审专家意见、作者修改回复材料,全面审核稿件政治站位、学术质量、出版合规性、版权规范性,最终审定稿件录用、返修或退稿结果,把控期刊整体学术质量与出版导向,对稿件刊发负最终责任。
第三章 三校校对制度
第七条 一校(基础校对)
由责任编辑负责,对照稿件定稿原稿,全面校对全文文字、标点符号、语句通顺度、标题层级、图表序号、注释格式、基础排版规范,统一全文体例,修正基础性文字、格式、语句差错,落实初步整改,夯实编校基础。
第八条 二校(专业深度校对)
由专职校对人员负责,复核一校整改内容,重点校对专业术语、史料史实、数据论据、引文出处、注释与正文对应关系、参考文献著录规范,排查隐性文字差错、逻辑漏洞、引文错误、史实偏差等深层次问题,严格把控学术内容准确性。
第九条 三校(终校定稿)
由资深编辑或编辑部负责人负责终审定稿校对,全面复核前两轮校对整改情况,核对版面排版、字号行距、页码信息、中英文摘要关键词、基金项目、作者信息、版权标注等全部出版要素,做到文、图、注、引、格式全方位规范无误,确认稿件符合出版标准,完成定稿付印审核。
第四章 工作纪律与责任机制
第十条 严格执行编审校岗位责任制,各环节工作人员各司其职、逐级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校对、谁负责,全程留存纸质与电子记录,归档备查。严禁省略流程、越级审核、敷衍编审、虚假校对。
第十一条 严格落实审稿保密、回避制度,杜绝人情稿、关系稿,严禁泄露稿件内容、评审意见、专家信息,严禁私自篡改稿件内容、违规干预编审流程。
第十二条 对编审校过程中发现的学术不端、AI违规使用、版权争议、内容失实、导向偏差等问题,立即终止流程,依规退稿、登记备案,严肃整改追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与本刊匿名评审制度、审稿查重程序、AIGC使用规范、作者贡献声明、知识产权协议配套执行,共同构成期刊质量管控体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刊稿件审核与校对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出版质量管控要求,强化意识形态把关、学术规范把关、编校质量把关,防范出版差错与学术风险,依据国家期刊出版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刊办刊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刊所有稿件自投稿至正式出版,一律执行三级审稿、三级校对标准化审校流程,严格实行逐级审核、层层把关、全程留痕、责任到人,不得删减、倒置、省略审校环节。
第三条 审校工作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学术公正、规范严谨、质量至上原则,与本刊匿名评审、查重检测、AIGC合规管理、学术不端处置、版权协议管理等制度协同实施,构建完整的出版质量管控体系。
第二章 审稿制度规范
第四条 初审规范:由责任编辑负责。主要核查稿件投稿资质、署名规范、基金信息、作者贡献声明、AIGC使用标注等材料完整性;完成学术不端查重与AI内容筛查,核实重复率合规性与内容原创性;审查稿件政治导向、选题价值、行文格式、引用规范,排查抄袭、一稿多投、重复发表、AI违规创作等问题,出具明确初审意见,决定退稿、修改或送外审。
第五条 复审规范:实行双向匿名同行评审。根据稿件学科方向匹配专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每篇稿件不少于两名专家独立评审;评审重点核查论文学术创新、研究方法、论证逻辑、史料准确性、观点原创度,甄别低质稿件、同质化稿件与AI生成问题稿件,出具详实、可落地的评审结论。评审意见分歧较大的,增设第三方专家复审。
第六条 终审规范:由主编或副主编负责。综合初审记录、查重报告、AI筛查结果、外审意见、作者修改回复,对稿件政治合规性、学术质量、出版价值、栏目适配性进行最终审定,作出录用、返修、退稿的最终决策,对稿件出版质量负总责。
第三章 校对制度规范
第七条 一校(基础校对):对照原稿全面校对文字、标点、语句、标题层级、图表序号、注释格式,统一全文体例,纠正显性文字、格式、排版差错,完成基础纠错。
第八条 二校(专业校对):复核一校整改情况,重点校对专业术语、史料史实、数据论据、引文出处、注释对应关系、参考文献著录规范,排查隐性学术差错与逻辑疏漏,确保内容准确、论据可靠、引文规范。
第九条 三校(终校定稿):全面复核前两轮校对成果,对版面结构、字号行距、页码、中英文摘要、关键词、作者信息、基金项目、版权信息等出版要素进行终检,做到全文零差错、全规范,确认稿件定稿付印。
第四章 审校纪律与责任管理
第十条 实行审校岗位责任制,坚持“谁审核、谁负责,谁校对、谁负责”,所有审校流程、修改记录、评审意见、检测报告全部归档留存,做到全程可追溯。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审稿保密制度、利益回避制度,严禁人情稿、关系稿,严禁泄露稿件内容、评审意见、专家信息,严禁私自干预审校流程。
第十二条 审校中发现政治问题、学术不端、AI违规、版权争议、史实错误、数据失真等问题,立即终止流程,依规退稿、登记备案、整改追责,坚决杜绝问题稿件刊发。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规范由《学衡》辑刊编辑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做好期刊编辑工作,保证学术出版工作有序进行,不断提高期刊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1.编稿
(1)内容编稿:责任编辑在不改变原稿观点、面貌和风格的前提下,对原稿内容,包括观点、立意、文字表述、逻辑结构等进行加工润色,做到改错删芜,全其观点,美其风格;
(2)形式编稿:责任编辑严格按照编排规范进行编辑加工,对决定刊发的每一篇稿件的文字、标点符号、数字使用、名称使用、法定计量和编排格式等都必须按国家标准进行统一;
(3)拟定编者按语、编后、编者的话等文字把某些栏目和文章向读者推介。
2.汇稿
(1)汇集各责编所负责编辑的稿件,对拟刊用的稿件从内容、质量和篇幅上进行总体把握;
(2)责任编辑在汇稿时应将当期拟发栏目的构想、稿件的作者、字数、基本内容,以及每一篇文章的学术评估(创作背景、选题价值、新意所在、优劣之处等)作概括性汇报;
(3)必须坚持对栏目和期刊整体负责的一致性原则,以获得更好的社会效益;
(4)坚持定稿制度,每期召开定稿会,以便协调工作,集思广益,发挥群体优势。
3.校稿
(1)坚持“三校制”,责编一、二、三校和付印样对红,按照各校次的重点和任务交叉校对,必要时请作者予以协助,编辑部主任负责终校并送主编签字准印;
(2)对于版面的内容及其形式务必按编排规范进行认真、仔细的校对;
(3)熟悉并准确、规范使用各种校对符号;
(4)坚持“无误排,差错率不超过2/10000”的期刊一级指标要求,不断提高校对质量;
(5)注意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学术期刊常见差错及其特点,分析差错原因,揭示校对工作的规律性,实施切实可行的校对管理制度。
4.出版
(1)须按照工作规律和工作流程,妥善安排好校对周期;
(2)每期出版后,统编须将原稿及其审稿单按目录次序整理、包装,以便存档。
5.反馈信息
编辑应了解、掌握期刊文献出版发行后所产生的社会反响与效益,收集国内外对期刊的反应,听取作者、读者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及时调控编辑活动,改进编辑工作。
一、总则
(一)目的
规范稿件处理流程,确保政治导向正确、学术质量达标,建立公平透明的审稿机制。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自由投稿、定向约稿的审稿与发稿管理。
二、“三审制”流程与标准
(一)初审
1.稿件完整性检查
(1)查验稿件是否包含标题、作者信息、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必备要素,确保稿件结构完整;
(2)检查图表是否清晰、准确,与文字内容紧密相关,标注规范完整。
2.学术规范初筛
利用学术不端检测系统,对稿件进行全面查重,确保查重率符合要求。同时,检查引用文献的格式是否规范,引用内容是否准确标注出处,是否存在过度引用或抄袭等问题。
(二)复审
1.专家选取标准
考虑专家的学术声誉、研究专长和近期研究成果,确保其能够对稿件进行准确、客观的评价。
2.评审意见质量把控
(1)明确评审意见的要求,包括对稿件的学术价值、创新性、研究方法、文字表达等方面的详细评价,以及是否录用的明确建议和具体修改意见;
(2)对评审意见进行初步审核,如发现意见过于简略、不具体或存在明显错误,及时与专家沟通,要求补充完善或重新评审。
(三)终审
从期刊整体定位和栏目规划出发,结合初审、复审意见对稿件的学术质量、政治导向、社会影响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做出用稿决定。
三、发稿规范
(一)质量要求
符合“齐、清、定”标准(文字、图表、参考文献齐全);差错率≤2/10000 。
(二)流程控制
1.发稿前召开定稿会,审核内容、版式及印刷样本。
2.严格把关,准时出版。
3.坚持“三校制”,责编一、二、三校和付印样对红,按照各校次的重点和任务交叉校对,必要时请作者予以协助,编辑部主任负责终校并送主编签字准印。
四、监督与存档
(一)廉政风险防控
审稿费、稿酬发放参照相关规定。
(二)档案管理
保存审稿意见、修改记录及作者承诺书,存档期为 3 年。
一、总则
1.目的
确保稿件来源的学术质量与期刊定位匹配,优先录用创新性强、符合学科前沿的成果,明确约稿流程与责任主体。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自由投稿筛选、编辑定向约稿及编委/专家推荐稿件。
二、稿件来源
1.自由投稿
初审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格式、学术不端检测等)。
2.定向约稿
聚焦期刊年度重点选题进行定向约稿。
三、约稿流程
1.选题策划
结合学科动态与政策热点,编辑部每年发布重点选题。
2.作者对接
征稿启事包含明确的撰稿要求(选题方向、字数、格式、数据公开性等)。
3.质量把控
约稿均需通过三审制(初审→专家匿名复审→主编终审)及定稿会,不得因约稿降低录用标准。
四、退稿与修改
1.退稿情形
政治表述错误、学术不端、创新性不足或文章质量未达到刊物要求。
2.修改要求
作者需根据修改意见逐条回应修改情况。
3.档案管理
保存系统数据、审稿意见及作者承诺书,备查年度核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格恪守学术公正、规避人情审稿、杜绝学术偏见,规范稿件外审评议流程,完善期刊学术质量管控体系,保障审稿工作客观、公平、专业、保密,依据国家新闻出版管理法规与学术出版伦理准则,结合本刊审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刊所有进入外审环节的学术稿件,统一实行双向匿名同行评审(双盲审稿)制度,即隐匿作者、单位、基金、简介、致谢等个人及机构信息,同时严格保密审稿专家身份,作者与审稿双方互不获知对方信息。
第三条 匿名评审坚持学术本位、公正客观、专业适配、独立审慎、全程保密原则,仅以稿件学术质量、创新价值、论证规范、史料严谨度为唯一评审依据,杜绝职称、学历、单位、人脉等非学术因素干扰。
第二章 匿名处理规范
第四条 稿件送审前,编辑部须完成标准化匿名脱敏处理,统一删除或隐去文稿中所有可识别作者身份的信息,包括作者姓名、工作单位、籍贯、项目基金、作者简介、致谢、已刊发相关成果、课题组信息等,全文仅保留稿件正文、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以独立稿件编号流转评审。
第五条 作者投稿时须严格按照匿名规范提交纯净稿件,不得在正文、脚注、附录中自我标注、暗示身份或关联成果。未按要求脱敏的稿件,编辑部有权退回修改,暂缓进入外审流程。
第六条 审稿全程以稿件编号为唯一识别标识,审稿意见、修改通知、复审记录、归档材料均统一使用编号管理,严禁出现作者、专家实名信息泄露。
第三章 评审专家遴选与回避机制
第七条 实行专家随机匹配、学科精准对应原则,优先遴选研究方向高度契合、治学严谨、审稿规范、信誉良好的行业专家、编委及青年编委参与评审,保障评审专业性与前沿性。
第八条 严格执行多重回避制度:与作者存在同一单位、师生关系、同门关系、合作研究、项目关联、利益关联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情形的专家,必须主动回避;编辑部严格筛查,杜绝关联专家审稿。
第九条 常规稿件每篇至少邀请2名及以上同行专家独立评审;两位评审意见分歧较大、结论矛盾或稿件存在重大争议的,增聘第三外审专家复审,以综合评审结论作为编辑决策依据。
第四章 评审标准与工作要求
第十条 审稿专家须围绕稿件学术创新性、选题价值、史料严谨性、论证逻辑性、方法规范性、语言规范性、参考文献质量、AIGC合规性开展综合评议,明确给出录用、返修、退稿的明确结论,并提供具体、详实、可落地的评审意见,杜绝空泛评价、敷衍审稿。
第十一条 重点核查稿件学术不端、重复发表、过度拼接、AI违规生成等问题,对论证空洞、史料失实、观点抄袭、同质化严重、AI核心生成的稿件明确标注风险问题,从严把关稿件质量。
第十二条 专家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稿,无特殊理由不得拖延、拒审;确无法完成评审的,须第一时间告知编辑部更换审稿专家,保障审稿时效。
第五章 保密与纪律规范
第十三条 匿名评审全程严格保密,审稿专家及编辑人员不得向外泄露稿件内容、审稿过程、评审意见、专家身份及稿件审理状态,不得私自转发、引用、传播待审稿件内容。
第十四条 严禁审稿专家利用审稿便利窃取、借鉴、引用待审稿件观点与成果,严禁干预、打探稿件作者信息,严禁私下与作者沟通审稿事宜。
第十五条 严禁编辑部工作人员徇私干预评审、暗示专家倾向性意见、违规透露审稿信息,一经发现严肃追责。
第六章 意见处置与复审机制
第十六条 编辑部汇总外审意见,结合查重报告、AI筛查结果、稿件质量完成复审、终审,综合研判稿件录用、返修、退稿结果,不单一依赖单方审稿意见,保障决策审慎公允。
第十七条 作者对审稿意见存有异议的,可通过编辑部进行规范书面申诉,由编辑部组织复核、专家复议,作者不得私自联系审稿专家。
第十八条 返修稿件修改后,编辑部视修改情况安排复审或二次外审,持续落实匿名评审规范,确保整改到位、质量达标。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与本刊审稿查重程序、学术不端处理办法、AIGC使用规范、作者贡献声明制度、版权协议制度协同配套执行,共同构成本刊完整学术质量管控体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期刊稿件审核流程,统一学术不端检测标准、重复率核查要求与审稿工作规范,强化稿件质量管控、AI内容治理与出版伦理建设,保障刊发内容原创性、真实性与严谨性,依据国家新闻出版相关法规、学术出版规范及本刊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工作程序。
第二条 本程序适用于本刊所有来稿的初审查重、AI内容筛查、外审评议、复审终审、问题稿件处置全流程管理,所有投稿稿件须严格执行“先查重、后审核、再录用”的刚性流程。
第三条 审稿查重工作坚持合规审查、数据可溯、标准统一、公正严谨、全程留痕原则,全面防范抄袭剽窃、重复发表、过度拼接、AI代写、学术注水等学术不端行为。
第二章 查重检测标准与筛查范围
第四条 本刊采用正规学术不端检测系统对所有来稿进行全文比对查重,检测范围包含正文、摘要、关键词、注释、参考文献、附录等全部文稿内容。
第五条 重复率判定标准:整体文字重复率严格控制在本刊规定阈值以内,除去规范引用、经典原文标注、公共常识内容外,不得存在大面积无标注复制、隐性拼接、句式改写抄袭等情况。重复率超标稿件一律不予进入外审流程,直接作退稿处理。
第六条 建立AIGC专项筛查机制。对稿件行文逻辑、句式同质化、内容空洞化、无依据推演等特征开展智能核验与人机复核,严格落实“AI辅助、作者主导”原则。凡判定为AI大规模生成、核心论证由机器完成、史料与观点存在AI编造偏差的稿件,一律退稿并记录备案。
第三章 审稿查重工作流程
第七条 收稿登记。编辑部完成来稿初审登记,核对作者信息、投稿规范、基金项目、作者贡献声明、AIGC使用声明等材料,材料不全者不予进入查重环节。
第八条 初次查重与AI筛查。由专职编辑完成全文查重检测与AI内容核验,生成检测报告并留存归档。编辑结合重复片段、引用标注、同质化内容、AI生成疑点进行人工复核,区分规范引用与不当抄袭。
第九条 初审研判。编辑根据查重结果、文章选题、行文规范、学术基础质量完成初审。重复率达标、无AI违规、格式规范、具备基本学术价值的稿件进入外审;存在明显抄袭、过度重复、AI代写、内容空洞的稿件直接退稿。
第十条 外审评议。初审合格稿件实行双向盲审,由编委、青年编委及外聘专家从学术创新、史料考证、论证逻辑、观点原创、研究规范等维度开展专业评审,严格把关前沿交叉稿件、青年学者稿件质量。每篇论文须有外审意见。
第十一条 复审与终审。编辑部汇总查重报告、AI筛查结果、外审意见,由主编、副主编进行复审、终审,综合判定稿件录用、返修、退稿结果,做到流程闭环、有据可查。
第十二条 返修复核机制。返修稿件修改完成后,须进行二次查重与二次AI核验,重点核查修改段落、新增内容、论证补充部分,确保修改合规、无新增学术不端问题后方可进入下一流程。
第四章 学术不端与违规稿件处置
第十三条 对查重超标、抄袭剽窃、一稿多投、重复发表、拆分发表、虚假署名等学术不端稿件,一律退稿并纳入本刊学术不端台账,一定周期内拒收该作者稿件。
第十四条 对隐瞒AIGC使用情况、违规依赖AI生成核心观点、编造史料、拼接成文的稿件,直接终止审稿流程、不予录用,情节严重的进行公示警示。
第十五条 已录用、待刊发稿件如后续核查发现查重造假、内容不实、AI违规等问题,立即撤销录用;已刊发稿件查实问题的,依规启动撤稿、勘误、声明程序,留存不良学术记录。
第五章 档案管理与责任机制
第十六条 建立审稿查重全流程档案管理制度,稿件检测报告、筛查记录、审稿意见、修改说明、处理结果全部归档留存,实现可追溯、可核查、可复盘。
第十七条 实行编辑岗位责任制与审稿回避制度,严禁人情稿、关系稿、违规放行稿件,确保审稿查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工作程序由《学衡》辑刊编辑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程序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根据学术出版规范更新与办刊工作需要适时修订。
为规范学术出版行为,明确作者与期刊编辑部的知识产权归属、权利义务关系,保障期刊出版质量与学术出版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国家新闻出版相关管理规定,投稿作者(以下简称“乙方”)与《学衡》辑刊(以下简称“甲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就稿件出版知识产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作品基本信息
1. 稿件题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全部作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第一作者:_______ ___ 通讯作者:__________
4. 稿件编号(录用后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基金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作者原创与合规承诺
1. 乙方郑重承诺,投稿稿件为作者独立原创研究成果,无抄袭、剽窃、伪造数据、篡改文献、一稿多投、重复发表、拆分发表等学术不端行为,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争议。
2. 乙方保证稿件署名真实有效,所有署名作者均实质性参与研究设计、资料整理、论证撰写与定稿审核,无虚假署名、挂名、代署名等违规情形,作者贡献真实合规。
3. 乙方严格遵守本刊AIGC使用规范,如在研究与写作中使用人工智能生成工具,已如实、完整标注使用范围与使用场景;稿件核心观点、史料考证、论证体系、研究结论均为作者独立完成,未使用AIGC生成核心学术内容、编造史料与论据。
4. 稿件未涉密、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著作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如涉及调研数据、访谈资料、图片影像等素材,均已获得合法授权。
第三条 著作权转让与权利归属
1. 自稿件被甲方正式录用之日起,乙方自愿将该论文全球范围内永久性出版使用权无偿转让给甲方,包含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汇编权、翻译权、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数字化传播权、转授权与二次传播权等全部著作财产权。
2. 甲方拥有稿件纸质出版、电子出版、网络首发、数据库收录、全媒体传播、专题汇编、数字典藏、学术推广等全部出版运营权利,可无偿授权各大学术数据库、平台进行收录与传播。
3. 作者永久保留论文署名权、学术荣誉权与后续科研引用权利,不影响作者正常学术使用与成果推广。
第四条 出版规范与修改授权
1. 乙方同意甲方在出版过程中,依据出版规范对稿件进行文字润色、格式规整、标点校正、逻辑优化、引文规范统一等编辑加工处理。
2. 如稿件存在表述瑕疵、格式不规范、引文疏漏等问题,乙方配合完成修改、补充与勘误工作。
3. 一经录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稿件全文或核心内容另行公开发表、转载、汇编或授权第三方使用。
第五条 数据共享与开放传播约定
1. 乙方同意稿件出版后纳入本刊学术资源开放共享体系,接受合规学术检索、阅览、引用与学术传播。
2. 涉及专题数据库、数字人文平台、学术成果典藏的成果,乙方同意期刊进行结构化存储、数据整理、知识关联与学术可视化展示,用于学术研究与公益文化传播。
第六条 违约责任与争议处理
1. 若稿件存在学术不端、知识产权侵权、AIGC违规使用、署名纠纷等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学术责任、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甲方有权撤销录用、撤稿、发布学术警示,将作者纳入学术不端台账,并依规拒收其后续投稿。
2. 因乙方原因导致期刊产生名誉损失或版权纠纷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七条 协议生效与附则
1. 本协议经全体作者签字确认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稿件最终未被本刊录用的,本协议自动失效。
3. 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著作权法律法规及本刊出版制度执行。
4. 作者在线投稿勾选“同意投稿协议”、系统确认提交,视为全体作者已知晓并自愿签署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作者承诺与签字:
全体作者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作者(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衡》辑刊编辑部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规范学术出版秩序,恪守学术诚信与学术伦理,防范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滥用带来的学术失范风险,保障期刊刊发内容的原创性、真实性与学术严谨性,本期刊现就稿件创作过程中人工智能生成工具的使用,作出如下统一规范声明。
一、本期刊允许作者在稿件撰写过程中合规、有限度使用AIGC工具,仅限用于文献整理、文字校对、语句润色、格式规整、逻辑梳理等辅助性技术工作。严禁使用人工智能工具替代作者完成核心研究、观点创制、史料考证、论证推演、结论生成等主体性学术创作。
二、所有投稿稿件的研究选题、学术观点、史料考据、论证体系、核心结论及创新成果均为作者独立研究成果,作者对论文的原创性、科学性、真实性、合法性承担全部学术责任与法律责任。凡因不当使用AIGC导致的学术不端、内容失真、观点谬误、引文错误等问题,由作者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三、稿件若在创作过程中使用人工智能生成工具,作者须在投稿时主动、如实标注AIGC使用范围、使用场景与工具类型,严禁隐瞒不报、虚假标注或过度依赖AI生成核心内容。本刊将对稿件开展学术不端检测与AI内容筛查,一经发现违规使用、隐瞒使用、AI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立即退稿并纳入本刊学术不端黑名单。
四、本期刊坚持学术原创为本、学术伦理为先的出版原则,坚决抵制AI批量生成、拼接合成、低质同质化等非学术性稿件,严格把控稿件原创质量与学术品质,维护公平公正的学术出版生态。
本刊对所有来稿实行统一作者贡献公开声明制度。
所有署名作者均已充分参与本项研究及论文撰写工作,依据学术研究规范、论文实际创作过程平等享有著作权并承担对应学术责任。其中,论文选题设计、资料搜集整理、研究思路构建、核心观点阐释、论证体系搭建、文稿撰写修改、最终定稿审核等工作均由署名作者独立、自主完成。所有作者均对研究内容、文献引用、数据真实性、论证严谨性及文稿全部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一致同意投稿发表。
本论文研究成果不存在未经标注的人工智能(AIGC)替代创作行为。研究核心观点、史料考证、学术阐释、创新结论等主体性学术内容均为作者原创研究成果。人工智能工具仅可辅助用于文字润色、格式校对、文献梳理等技术性辅助工作,未参与核心研究、观点生成与论证创作。作者已对全文内容进行全面核查,对文稿原创性、科学性、合规性承担全部学术责任与法律责任。
本刊严格遵循学术规范,杜绝挂名、代写、重复发表、学术不端等行为。所有署名作者均满足实质性学术贡献条件,无虚假署名、无偿挂名、擅自署名等违规情形。如有学术不端、贡献不实、署名争议等问题,由全部署名作者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一、考核原则
1. 考核标准和结果客观、公正。
2. 考核形式民主、公开。
3. 考核方法为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4. 考核内容注重实绩。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以本社各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为依据,考核社内人员的德、能、勤、绩四项内容。重点考核工作业绩和敬业精神。
1. 对“德”的考核
(1)考核政治思想表现。考核能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重点考核其政治思想、立场、观点、态度、政策水平。
(2)考核遵纪守法表现。重点考核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出版、宣传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本社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3)考核是否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重点考核是否具有奉献精神,爱岗敬业,自觉维护本刊的声誉。
(4)考核是否具有全局观念和团结协作精神。重点考核是否热爱集体,善于团结合作,严格要求自己,不计较个人得失。
2. 对“能”的考核
(1)考核是否具备本岗位所须的基本能力和应用能力,是否熟悉本栏目学科理论知识,了解本栏目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知识广博,学术造诣较深。
(2)考核业务水平。重点考核实际工作,考核是否精通、熟悉编辑业务和现代排版、印刷技术,能否解决疑难问题。
(3)考核业务创新能力。重点考核是否能根据社会需求、各学科发展需要,主动更新知识和调整选题,具有超前意识,创造性地组织新专栏,开创新局面,创造新业绩(参照已出版期刊的社会反响和审读结果,组稿论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等所转载转摘;所编发的论文获得市厅级及以上的科研奖项等)。
(4)考核科学研究能力。重点考核具有搜集、整理、总结业务工作动态及信息的能力,结合本专业、本岗位开展科学研究。(参照与工作有关的科研成果:论文、著作的发表,承担项目、课题情况及成果获奖状况等。)。
(5)考核组织管理能力。重点考核是否制订符合规律、富于创意的工作计划。是否能独立地完成选题策划、组稿等工作,是否有组织、活动能力,协调、表达能力。
3. 对“勤”的考核
(1)考核工作态度。重点考核是否认真完成岗位工作。是否勇于承担有难度的工作,工作不分份内外。工作是否认真负责,任劳任怨。
(2)考核服务态度。重点考核是否为作者、读者着想,主动、热情、耐心工作。处理工作及时果断,办事讲信誉。
(3)考核劳动纪律。重点考核值班及公益活动表现,工作时间是否有效利用,有事是否请假。
4. 对“绩”的考核
(1)考核工作数量。重点考核各岗位工作任务是否规范完成,包括发稿的数量,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和配合其他岗位工作的情况。
(2)考核工作质量。重点考核工作是否有成绩,是否无责任事故发生。
(3)考核工作效率。重点考核是否在规定时限内或提前完成本职工作和其他工作。
(4)考核工作效益。重点考核工作成果,编发论文的质量及效益。
5. 考核等次和基本标准
考核结果分为A优秀、B合格、C基本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次。
(1)A优秀
积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编辑出版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廉洁奉公,无私奉献。责任心强,精通岗位业务,工作勤奋,勇于创新,工作量饱满,效益明显。
(2)B合格
拥护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认真、负责,熟悉业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发生。
(3)C基本合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①因工作态度不严谨而发生责任事故;②因工作态度或能力的欠缺而未能完成岗位规定工作量;③因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遭到举报、投诉。
(4)D不合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①不履行岗位职责,未完成工作任务。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出现严重的失误或责任事故,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③不服从工作安排,拒绝完成工作任务。④不遵守劳动纪律,经常不值班,不到岗,有连续旷工记录。⑤犯有错误受到所在单位行政或党内警告以上处分。
三、考核方法及程序
1. 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学年(年度)与聘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
2. 为使考核注重实效,在此基础上,编辑部可以制定具体考核细则。
3. 年度考核程序
(1)被考核人根据岗位职责和考核要求,写出个人总结并述职,填写年度考核表。
(2)编辑部根据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进行讲评,写出评语。
(3)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具体考核标准,结合个人总结、群众讲评确定考核等次,并备案。
(4)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1.学年考核中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具有续聘的资格。
2.学年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参加在岗学习。
3.学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参加离岗学习。
4.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考核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向考核领导小组申诉,必要时向考核办提交复核申请报告。
5.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再与其签订岗位聘任协议。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期刊编辑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期刊编辑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期刊出版工作高质量运行,保证学习培训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要牢固树立政治家办刊理念,坚持社会主义办刊方向,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出版导向、价值取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
第三条 要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和文风,贯彻“双百”方针,弘扬中华文明,传播科学文化知识,促进学术交流,守正出新,推动学术期刊繁荣发展。
第四条 要持续深化政策理论学习,培养和夯实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熟悉并掌握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素养。学习内容主要包括: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历次全会精神;
(三)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特别是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
(四)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和国内外最新形势政策;
(五)中国共产党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
(六)国家高等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等其他需要学习的政策理论。
第五条 要持续深化编辑业务学习,熟悉和掌握国家、吉林省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有关期刊出版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不断提高编辑业务能力,提高期刊的整体出版质量。学习内容重点包括:
(一)习近平总书记给《文史哲》编辑部全体编辑人员重要回信等关于新闻出版工作的重要论述;
(二)《出版管理条例》《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等国家和吉林省有关期刊出版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
(三)国内期刊发展动态,科技期刊发展的趋势,国内外优秀期刊的办刊经验;
(四)期刊编辑和出版的网络化、国际化策略;
(五)期刊的策划和同行评阅制度的实践;
(六)编排规范和编辑校对技术;
(七)期刊的学术道德规范和编辑的职业道德规范等其他需要学习的编辑业务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规范。
第六条 要持续加强期刊编辑管理培训、专业培训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编辑理论素养和联系实际、学用一致的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思想过硬、业务过硬的具有较高素质的期刊编辑队伍。
(一)管理培训:部门主任、副主任、编辑室主任和办公室主任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管理方面的培训,以提高管理水平和技能;
(二)专业培训:所有期刊编辑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相关岗位专业培训,以提高工作胜任度所需的相关专业技术能力;
(三)编辑业务培训:所有期刊编辑每年须参加新闻出版主管部门组织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且培训学时每年不少于90学时,并获得合格培训证书。
第七条 政策理论和编辑业务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原则上坚持每月一次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制度,采取轮流主题发言、交流学习心得,邀请专家专题讲课,观看资料片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八条 编辑业务学习,还可以通过参加业务培训班、岗位技能大赛、撰写论文等有效学习形式。每位编辑每年至少撰写或发表一篇有关编辑出版方面的学习心得或研究论文。
第九条 编辑培训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进行。每年安排编辑到其他刊物进行调研学习,每年邀请1-2名专家来刊讲课。
第十条 期刊编辑学习培训是加强编辑队伍建设,提升编辑综合素养和业务能力,提高期刊出版质量的重要内容和重要途径。编辑学习培训实行请假制度。编辑学习培训的情况和业绩要纳入部门个人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中,并作为是否胜任编辑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主任岗位职责
1.努力学习、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敬业爱岗,钻研业务,严格执行办刊宗旨。在编委会的领导下,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把握好办刊方向,和编辑部全体人员一起,在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质量的基础上提高办刊水平和质量;加强意识形态管理,确保不犯政治错误;
2.负责组织、安排编辑部的组稿、约稿、审稿任务;
3.负责安排编辑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时间对稿件进行规范化处理;
4.负责协调编辑部内外各方面工作关系,以保证编辑部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5.负责完成编辑部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6.完成编辑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编辑岗位职责
1.努力学习、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敬业爱岗,钻研业务、精心编辑,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质量;
2.负责完成编辑部主任分配的组稿、编辑任务;
3.负责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时间对稿件进行规范化处理;
4.负责就稿件的修改等问题与作者进行讨论和商榷;
5.负责联系处理与所编稿件按时出版有关的各项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新闻出版的保密规定;
二、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凡属保密范围的稿件,不予发表;
三、严格执行审稿“双盲法”,编辑部所有成员不得向外透露审稿过程中的情况和细节,违者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负完全责任;
四、编辑过程中的所有原稿、校对稿、样稿等均需保留一定年限,以备查考;
五、不遵守上述规定而造成的后果,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其他处分。违反国家法律的,应负法律责任。
稿件基本信息
稿件编号:___________
文章题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者姓名:___________
所属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金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稿日期:___________
查重检测结果:重复率______% □合格 □不合格 筛查:□合规 □存在疑点 □不合规
一、三审评审记录(初审、复审、终审)
| 审核环节 | 审核重点内容 | 审核意见 | 审核结果 | 审核人 | 日期 |
|---|---|---|---|---|---|
| 初审(编辑) | 核查投稿规范、格式完整性、选题适配度、基础学术质量、查重结果、AIGC合规性、学术不端初筛,确认是否符合外审条件。 | □送外审 □退修 □退稿 | |||
| 复审(外审专家) | 双向匿名评审,核查论文创新价值、选题意义、论证逻辑、史料严谨性、研究方法、引文规范、学术原创性、AI生成内容合规情况,出具专业评审意见。 | □录用 □修改后复审 □退稿 | |||
| 终审(主编*/*副主编) | 综合研判初审记录、外审意见、查重报告、AI筛查结果、修改情况,审定稿件最终录用、返修或退稿结论,把控整体学术质量与出版导向。 | □同意录用 □再次返修 □不予录用 |
二、三校校对记录(一校、二校、三校)
| 校对环节 | 校对重点内容 | 差错问题记录 | 整改情况 | 校对人 | 日期 |
|---|---|---|---|---|---|
| 一校 | 校对文字、标点、语句、格式、层级标题、图表、序号统一,核对引文、注释、参考文献基础规范,修正初审基础性错误。 | □已修改 □待修改 □无差错 | |||
| 二校 | 复核一校修改内容,重点校对史实、数据、引文出处、注释对应、参考文献著录格式、专业术语、逻辑表述,排查隐性差错。 | □已修改 □待修改 □无差错 | |||
| 三校 | 全面终校,核对版面、排版格式、字号行距、页码、基金、作者信息、中英文摘要关键词,做到文、图、注、引完全规范无误,确认定稿付印。 | □定稿付印 □再次整改 □存疑重审 |
三、终审定稿备注
1. 本稿件严格执行双向匿名评审、学术不端检测、AIGC合规筛查、三审三校全流程管理制度,全程留痕、可追溯核查。
2. 所有审核、校对意见真实有效,修改整改落实到位,稿件内容政治导向正确、学术规范合规、无版权争议、无学术不端问题。
3. 其他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编终审签字:______________; 归档日期:______________